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臺灣7旬羅姓老翁因強盜案坐牢十多年,出獄一個多月又持菜刀到銀樓搶劫未遂被逮;他堅稱精神疾病發作才有脫序行為。臺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認為,他接受偵訊時懂得避重就輕,醫師進行精神鑒定時意識清醒、儀容整潔,據此認定他精神正常,判刑4年6個月,還可上訴。
  老翁進行鑒定時,雖然心理測驗時的智力分數,相當於輕度智能障礙範圍,但醫師根據他對談內容判斷,心理測驗表現低於非測驗時的尋常表現。
  判決指出,羅姓老翁1999年間與同伙犯下鐘錶行、銀樓、民宅等十多件搶案,犯罪所得超過兩億元(新臺幣),被判刑20年入獄;他去年9月12日假釋出獄,生活靠妹妹接濟,但重獲自由一個多月後又犯案。
  羅姓老翁去年10月28日將菜刀放入側背包,到臺北市萬華區某銀樓假裝買金飾,鐘姓老闆一一拿出金飾供他觀覽後又收起,他沒機會下手,停留11分鐘後藉口走出店外。
  兩分鐘後,羅姓老翁折返銀樓,佯稱想看櫃臺門旁玻璃櫃內的金飾,當鐘姓老闆走近時,他取出菜刀邊揮邊吼:要給你死。七十多歲的鐘姓老闆反嗆:“有監視器,你想殺死我嗎?”老闆丟東西反擊、空手奪菜刀,兩名老翁打成一團,羅某最後招架不住,剛奪門而出就被巡邏警察逮捕。
  羅姓老翁雖堅稱他有精神疾病,但法官發現他犯案時兩度進入銀樓,分別待了11分鐘及6分鐘才犯案,展現的耐心及攻擊時間點選擇,顯非無法控制自己行為者,且偵審時對案發細節記憶清楚、詳述經過並抗辯,接受鑒定時全程靜坐、情緒穩定,認定他精神正常。  (原標題:強盜出獄已成七旬老翁 又持菜刀搶劫被判4年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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